2008年1月4日 星期五

一階段投票跟兩階段投票


之前我都不知道這次的投票到底在吵什麼說~ 終於懂了!! ^^



一階段投票


 


 

一階段投票跟兩階段投票都是可以拒領公投票的

兩階段投票
想投公投的:
我先領了總統選票
圈選好投入票櫃
再去領公投票
圈選-->投票-->走人。







不想投公投的:
先領了總統選票
圈選好投入票櫃
我就可以轉頭就走人




一階段投票
在領票處一次領2種票
會有很多人以為一定要領
所以就領票了

還有一種可能
你不想領票但是可能說慢了
或是選務人員沒有問你要不要領票
直接在你的領票本上蓋上你的章
你不領也不行
(
這就跟郵局在你的信封上蓋入聯的章,管你贊成不贊成,你寄信就成了他的一個棋子)


領了票~~~你就不得不投
(
將選票帶出投票所是違法的,將選票撕毀也是違法的)
你投廢票也沒用
只要投票率(領票率)超過50%
公投就算成立
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
就算 2%同意 1%反對 97%廢票
他就是通過的

會這樣弄
大概就是怕上次公投的情況發生
大家不領票
投票率不超過50%
所以提案不成立
執政黨面子掛不住

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
同意~~~是一種意見
反對~~~是一種意見
還有另一種意見
我覺得議題太無聊,懶得理你
這難道不可嗎

尤其台灣的公投對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
上次公投買飛彈
提案不成立
飛彈還不是編預算再買

入聯 (反聯)這種公投
通過了
聯合國就會打開大門請你去坐嗎??
不通過
政府難道就不該繼續努力嗎??

老搞這種沒意義的議題
下次來公投『臺灣人出國到世界各國,攏總免簽證』好了!


 

這叫做一廂情願,無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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