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

好里家在

昨天看新聞報導


一位男子申請中華電信網路八百多吃到飽專案


他將卡拿到國外用了4個小時


回來後收到三十幾萬的電話費


看了實在嚇人


但心理卻暗自高興(好里家在)


因為我也申請了該專案


也正想帶出國用


還好已經有人先"做實驗"了


不然這下上新聞的可能會變成是我


平時太習慣"亂簽名"


通常大家都懶的看合約


也常常自以為是的認為事情應該就是如此


所以闖下禍後才驚覺"原來人家有規定喔"


老公也看見新聞


還冷冷的說"那個人還跟你一樣耶"


什麼跟什麼


下次再簽任何合約前一定要讀完條款


以免又..........(讓人看笑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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